3 : 1 |
所以,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,就當求在上面的事;那裡有基督坐在 神的右邊。 |
3 : 2 |
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,不要思念地上的事。 |
3 : 3 |
因為你們已經死了,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 神裡面。 |
3 : 4 |
基督是我們的生命,他顯現的時候,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。 |
3 : 5 |
所以,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,就如淫亂、污穢、邪情、惡慾,和貪婪(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)。 |
3 : 6 |
因這些事, 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。 |
3 : 7 |
當你們在這些事中活著的時候,也曾這樣行過。 |
3 : 8 |
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,以及惱恨、忿怒、惡毒(或譯:陰毒)、毀謗,並口中污穢的言語。 |
3 : 9 |
不要彼此說謊;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, |
3 : 10 |
穿上了新人。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,正如造他主的形像。 |
3 : 11 |
在此並不分希臘人、猶太人,受割禮的、未受割禮的,化外人、西古提人,為奴的、自主的,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,又住在各人之內。 |
3 : 12 |
所以,你們既是 神的選民,聖潔蒙愛的人,就要存(原文是穿;下同)憐憫、恩慈、謙虛、溫柔、忍耐的心。 |
3 : 13 |
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,總要彼此包容,彼此饒恕;主怎樣饒恕了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。 |
3 : 14 |
在這一切之外,要存著愛心,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。 |
3 : 15 |
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;你們也為此蒙召,歸為一體;且要存感謝的心。 |
3 : 16 |
當用各樣的智慧,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(或譯:當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,以各樣的智慧),用詩章、頌詞、靈歌,彼此教導,互相勸戒,心被恩感,歌頌 神。 |
3 : 17 |
無論做甚麼,或說話或行事,都要奉主耶穌的名,藉著他感謝父 神。 |
3 : 18 |
你們作妻子的,當順服自己的丈夫,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。 |
3 : 19 |
你們作丈夫的,要愛你們的妻子,不可苦待她們。 |
3 : 20 |
你們作兒女的,要凡事聽從父母,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。 |
3 : 21 |
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恐怕他們失了志氣。 |
3 : 22 |
你們作僕人的,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,不要只在眼前事奉,像是討人喜歡的,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。 |
3 : 23 |
無論做甚麼,都要從心裡做,像是給主做的,不是給人做的, |
3 : 24 |
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;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。 |
3 : 25 |
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;主並不偏待人。 |